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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开发商在楼盘宣传单上的承诺也具有法律效力

发表于2012-09-07
你知道吗,开发商在楼盘宣传单上的承诺也具有法律效力,应视为合同一部分。昨日,西南 教授徐洁作客重庆图书馆“三峡大讲堂· 社科知识系列讲座”,讲解《关于房产的那些事儿》。
“楼 盘业主的孩子可免费入读名校,小区旁要建绿色公园……”这样的字眼,相信不少买房者在看楼盘时都见到过。不过,等到满怀期望买下房子后,很多买房者却发现 当初宣传单上的种种优厚条件都是泡影。找到开发商时,对方往往以宣传单上的内容没有法律效力进行推脱搪塞。这种行为是否构成合同欺诈呢?徐洁对此予以否 认。她说,合同欺诈的构成主要是两种情况,一是虚构,二是隐瞒真实情况。“这应该是开发商没有履行合同的义务。”她说,凡是在广告、宣传单中作出的承诺, 而且这种承诺有可能对房价产生影响的,就应该视为合同的一部分。建议遇到这种情况的市民,可用两种方式解决:一是要求解除合同,二是要求开发商调整房价。
有 的市民用按揭方式购买二套房,但交付部分房款后,刚好遇上国家出台限购政策,由于不符合国家的贷款规定,一些购房者的二套房按揭没办下来,导致不得不终止 合同,一些开发商以购房者违反合同条款为由,把购房者前期支付的房款视为定金,不再退回给购房者。“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徐洁说,如果由于国家限购政策 导致贷款办不下来,属于国家政策因素导致的后果,不存在购房者违约的情况,双方可以解除合同,开发商应该退还购房者前期支付的房款。
据了解,房地产 选择众多,住宅、公寓、产权式酒店、写字楼、商铺都是一些既能保值又有 空间的选择。相对来说,写字楼的 需要更专业知识背景,而商铺的投入则相对来说比较大。所以近年来,住宅一直都是 客的首选。
但自从国家出台限购令以来,产权式酒店作为日渐崛起的新兴房地产开发项目,在 、 、低总价等 的合力推动下,正在成为中国楼市的新宠。而目前对住宅市场实施限购,以产权式酒店为代表的旅游地产再次迎来发展的契机。


发表于2012-09-07
给爱说大话的人一个警钟!
不能再夸大了,以为会有宣传的效应,其实要付法律责任啦!!
发表于2012-09-07
这个好 省得他们老夸大宣传
发表于2012-09-07
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
发表于2012-09-07
鼓个掌
发表于2012-09-07
有专门相关的法律法规吗?
发表于2012-09-07
要是有专门的法律就好说了
发表于2012-09-07
这是个好消息啊
发表于2012-09-07
开发商们可要注意了
发表于2012-09-07
可不能夸大其词了 可是有法律效力的了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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