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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买房三年,也被果岭湾坑了三年 ——广阳区盛泽花城业主伸冤

发表于2016-09-07
标签:法院 收房 业主 买房 开发商 

买房三年,也被果岭湾坑了三年

                           ——广阳区盛泽花城业主伸冤

 

“房子虽然不合格,虽然不能使用,但是不影响交房”,谁能告诉我这是什么鬼逻辑?好比我去饭店买红烧肉,店家给我一块生五花肉告诉我“虽然不能吃但是不影响我卖给你,乖乖把钱拿来走人”,怎么能够说的过去呢?


2014年12月我们去伯爵湾收房时看到的情景,与我们买房时果岭湾公司告诉我们的景象,就是生猪肉和红烧肉的区别。

我们为什么打官司?就是因为我们买的是“红烧肉”,而开发商指着一块生肉告诉我们这就是红烧肉,屠宰场都拿到合格证了,你先吃着,你一边吃我一边给你烧,吃得差不多了红烧肉就烧好了。

2014年12月31日,是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那时候小区和工地没有区别,供电是工业用电,水、燃气、暖气都没有接通,别说住人了,狗都没法睡!然而果岭湾公司给房管局的答复理直气壮到不要脸:



是我,我是万恶的业主,我不封阳台,我的暖气裂了怎么办!自来水?没暖气怎么供自来水啊,裂了水管咋办!电?工业用电380V高压电不知比市政用电带劲多少呢,不多要钱就烧高香了!
    这样的态度逼着我们业主去起诉,可是没想到法院的套路比果岭湾公司还要深,也就是开始大家看到的:


不得不讲一个有趣的故事,一审时法院法官说,消防验收不合格没有证据证明啊,二审中我们拿出了消防支队官网的公开结果显示不合格,这才让二审法官挠头,判决前给我们打电话“消防过不了你也不住,消防法说不让使用,人家给你交付你收了房先别用呗”,这样厚颜无耻的逻辑让我不知说什么好,万万没想到,这厚颜无耻的逻辑居然在判决书上赫然在列!

讽刺的是,就在一审判决作出后,二审审理期间,盛泽花城就发生了严重火灾,还有一起严重的安全事故,即便在在这样的背景下,法院还是坚持认为这房子合格,可以收!

更加讽刺的是,盛泽花城一期在2016年6月11日通过消防验收,二审判决在第二天就做出!真的只是巧合?那么我们 消防栓内都是空是如何通过消防验收的?

贴着封条的消防栓里面空空如也

直到现在,小区里水是井水,电是工程用电,电梯逾期半年不年检,三天两头的突然之间坏掉。有人收房了,结果呢?每天都生活在停水停电停电梯漏雨的水深火热之中。

比如这样


 

这样

这样

还有这样

距离收房时间已经过去将近两年,收房这件事让果岭湾公司、法院的底线和智商不断拉低,我买房子用来住,却不能给我一个能正常居住的房子,却要求我收房后先不要用,等合格了用。这等戏谑的逻辑却被人民法院用在了解决民生问题上,法律的尊严一次次被法官践踏,失掉的不仅是你的饭碗,更是这个社会公平正义的缺失。维权的路途艰辛,不仅是盛泽花城,整个廊坊的开发商都把耍流氓不要脸当成了风气,各位业主们联合起来,一起声讨无良开发商!





发表于2016-09-08
不顶对不起良心
发表于2016-09-08
必须要投诉,严惩开发商,这样的房产让我们如何放心居住!
发表于2016-09-08
官官相互,小地方的官僚腐败,谁能为百姓做主?习大大,快管管吧。
发表于2016-09-08
廊坊的很多地产商都不规范,说明政府没起到管理监督作用,严重失职!尤其小地产商都钻空子。让老百姓吃亏,有冤无处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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