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 | 1 |
/1页
go

主题:北京公积金“认房认贷”新政执行细则

发表于2013-03-27

3.26日:北京公积金“认房认贷”新政执行细则!1. 3.26号开始,初审的一律认房又认贷。
2. 外地贷款结清已出售的算二套,四成1.1倍。
3. 外地贷款未出售的,人均面积需小于29.4平米才能按二套,超面积的不能做。
4. 人均只算夫妻加未成年子女,不算父母及其他亲属。
5. 二套贷款上限64w。

发表于2013-03-27

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已经变为认房又认贷。

发表于2013-03-27

如果你以前在中国(包括外地)买过房子(不管是不是贷款),就算已经卖了,也算二套!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发表于2013-03-27

鉴于商贷一直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以前贷过款买房的人别想再贷款了,只能全款!还让不让老百姓活了?!

发表于2013-03-27

反对公积金认房认贷的顶起来c

发表于2013-03-27

外地来京打工,老家有房不能使用北京公积金只能做商业贷款

发表于2013-03-27

长居北京后买房首套房当然要使用公积金贷款,凭什么认房认贷不让使用公积金,那百姓上公积金做什么用?

发表于2013-03-27

这是剥夺了百姓的权利,公积金贷款的都是穷人

上一页 | 1 |
/1页
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