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2|下一页
/2页

主题:追问“房姐的房”为什么不违法

发表于2013-09-29

张天蔚:追问“房姐的房”为什么不违法

与此前的“表叔”案、“房叔”案相似,“房姐的房”同样没有出现在诉讼之中。龚爱爱在京城坐拥40多套、近万平方米、价值数亿的房产,必然引起公众的诧异和不平。这部奇迹式的发家史即使合法,公众也有理由追问它究竟为什么合法?

发表于2013-09-29

从窑洞里出来的村姑如今都有这么多房产,又合法。

发表于2013-09-29

人家也不是国家工作人员

发表于2013-09-29

有多少套房子都没事吧

发表于2013-09-29
引用:昨天的明在2013-09-29 11:00:09写道:
3楼

人家也不是国家工作人员

 真是合法的为什么这么多人连一套三线城市的房都买不起?而她却又几十套房子

发表于2013-09-29

可以说说合法的发家史么?这该多励志啊!

发表于2013-09-29

还没听说过一个国家法律规定一个人房子多就得被查的。

发表于2013-09-29


除了疑问还是疑问啊!

发表于2013-09-29

让一部分人用灰色甚至黑色的手段先富起来,这个过程中获得的财产,自然是合法的。

发表于2013-09-29

几年起码年洗白数亿资产,值了

上一页|1|2|下一页
/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