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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得 卖乖大抵如此 谨防自己的钱进入他人腰包

发表于2014-12-24
标签:二手房交易 中介 贷款 佣金 经纪人 

如若房价下降,房产中介逐渐火爆起来当属大势所趋,而对大多数的家庭而言,到中介买房就如同搞财产清算,有多少家底,先端出来晾晾,犄角旮旯的真金白银都合计完了,再开始低三下气的刷脸卡筹钱。说到底,不背一屁股饥荒你好意思管自己叫“房奴”吗?但是,诸位“房奴”们,大家是否知道自己支付出去的每一笔帐看似明码实价,实则潜流暗涌呢?

在这里,不得不提起一位朋友,姑且称他为二坑。二坑全家举债以全款320万元买了套80平方米的二手房,对于这中间穿针引线忙里忙外的经纪人,自然要付一笔服务佣金,也就是所谓的中介费。这是经纪人列出的账单:2.7%的佣金费86400元、贷款服务费2000元、过户服务费1000元。如果二坑想加急办理过户,拿号费再有5000元,总计94400元。

咱先说佣金费:按照北京市发改委的明文规定,500万元以下的房产,中介佣金是房屋成交额的2%。少数 复杂的住宅买卖经纪服务,经交易各方协商同意,可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基础上适当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10%。规定是死的,人可是活的。到了中介公司这儿,能钻的空子绝对一个都不漏过:第一步,但凡涉及到贷款的二手房交易,都算是“ 复杂”的买卖,都自动上浮到2.2%。第二步,在佣金费上再加上0.5%的附加费。名目则各式各样,有的叫“代书费”,即购房合同的文本钱;有的叫“风险保证金”,即审核购房资质的担保金;有的则直接叫“贷款服务费”,即提供贷款服务的跑腿费。经纪人悄无声息的多收了0.5%、甚至是0.7%的佣金费,买家还浑然不知、满含笑意,感谢对方介绍了一套好房子。

付完了2.7%的佣金,经纪人的交易服务中通常就会包含办理贷款、房屋过户等服务,那这事是不是就此打住了呢?如果不幸遇到贪心的经纪人,欺负买家老实、不懂行,还会再收一笔贷款服务费、过户服务费。北京市的相关规定是“办登记、贷款、入住手续三项服务,最多加收1000元”,可又有多少人记得住呢?所以,2000元、3000元,经纪人随便开价没商量,临了还会来一句,“公司规定是3000元,我照顾您在我们这买房,优惠了1000元哩。”俗语说“得了 还卖乖”,大抵也就如此了吧。

二坑买一套320万元的房,就被多收了24000元。要是500万元、1000万元的房子,被“偷走”的钱该更壮观了吧。“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中介的计谋,自不是一两句就能穷尽的,惟愿二坑的故事给您提个醒儿,买房卖房前先了解清楚合约里的条条框框是怎么来的,别让本属于自己的钱,溜进了别人的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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