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爱新觉罗家族墓地起争执被建百间房

发表于2013-09-04

爱新觉罗家族墓地位于朝阳区东坝乡三岔河村前街353号院,先后埋葬10多位家族成员。现在,这块地已被自称承包了这片土地的村民陈全林陆续盖起了百余间房出租给外来务工人员。“你有意见别和我说,去找乡政府、村委会。”昨天下午,被告陈全林在朝阳温榆河法庭的庭审现场说。

“这块墓地有近百年的历史了,从1919年开始,我们家族就是这一墓地的使用者、管理者。”昨天下午,原告之一、爱新觉罗家族成员恒焱,指着1951年由时任北京市市长彭真签发的《土地房屋 证》说,这次起诉,要求对方恢复墓地原状。记者看到,当时这块墓地以村民耕地的名义记在努尔哈赤的第十一世孙爱新觉罗海观四子纪叔平(爱新觉罗纪瀛)名下。

变化出现于1999年,当时一家族成员下葬时才发现这片土地已被村民陈全林承包。“陈全林说这片都被他承包了,和村委会约定每年要缴纳承包费1000元。”

恒焱回忆,由于他们当时没有法律意识,不但没有及时确认这块土地的“ 权”,反而和陈全林签下协议,支付3万元以补偿拆除其所建的4间平房,以及每年支付3000元用于缴纳承包费和他看护墓地的费用。“我们就希望他恢复墓地的原状,并不得重建。”70多岁的恒焱气愤地说。不料,陈全林之后陆续“扩建”,至今建起百余间房,用于出租给外来务工人员,其中一部分房子在他两次离婚时分别分给了两任前妻。

 

 

 

发表于2013-09-04

目前,这块墓地面积大为缩小,只有两块仅存的墓碑能够证明墓地的存在。即使如此,墓碑四周还堆满了废旧杂物和垃圾,甚至爱新觉罗家族已故先人的坟茔还被压在了所盖房屋之内。

针对陈全林所称的承包土地的面积范围、所要拆除房屋的范围以及以前支付给他的费用返还等成为庭审焦点。原告律师曹旭升称,陈全林自称承包了这片2亩多的土地,实际合同上只有800多平方米。

对此,今年50岁的被告陈全林十分“气愤”,多次称:“我就是承包了这片土地,他们有什么权利要拆我的房子?”陈全林坚持称,“他们有什么意见,就去找乡政府,找村委会。”

陈全林告诉记者,至今并没有村委会或者乡政府来通知他要拆除房子,如果他确实不合规定占用了对方的土地,“为什么没人通知我拆房子?他们说那块土地是他们的,那是历史,是过去的事了。”

据悉,此案将择日宣判。

 

发表于2013-09-04

话说现在爱新觉罗家族还有什么很牛的人吗

发表于2013-09-04

没人罩着了,连地都保不住了

发表于2013-09-04

这算喜闻乐见吗

发表于2013-09-04

当年夺别人家的江山的时候有想过今天没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