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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国管公积金再贷须间隔5年 购第三套房不予受理

发表于2014-01-03

国管公积金 通知,自2014年元旦起,职工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结清满5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三套房的,国管公积金 不予受理。

发表于2014-01-03

大家都看到这个了吗

发表于2014-01-14

第三套是不敢想了

发表于2014-01-14

买一套就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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