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提高 最低1500最高16350元
- 发表于2013-08-29
这样一来在天津工作的话拿到手里的钱就更少了
- 发表于2013-08-29
不错啊,还贷款方便了,嘿嘿~
- 发表于2013-08-29
其实基本工资提高也有好处
- 发表于2013-08-29
公积金啊,怎么算啊,不会
- 发表于2013-08-29
以后提出来的话能拿到不少呢
- 发表于2013-08-29
如果是办社保的话那基数又大了啊,还是办完税吧
- 发表于2013-08-29
无所谓了吧,就是一个补缴社保还是交税的问题
随着职工收入不断提高,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也在进行逐年调整。自2013年7月1日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1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调整为2012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工作将从6月17日开始。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1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12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现行最低月工资标准(1500元),不得超过本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16350元)。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继续保持11%不变。”昨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官方微博上发布了今年缴存基数例行调整的信息,短短 时内便被转发了84次,不少网友对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提出疑问,对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一一做出解答。
问:缴存基数与个人实际缴存公积金是什么关系?
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单位月缴存额和职工个人月缴存额之和,分别为调整后缴存基数与单位(个人)缴存比例的乘积。
问:缴存基数是怎么核定的?
答:随着职工收入不断提高,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也在进行逐年调整。自2013年7月1日起,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1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调整为2012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工资总额计算口径核定。具体而言,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现行最低月工资标准,即1500元,不得超过本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16350元。
此外,单位在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新录用和新调入的职工,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为自录用或调入之月起至2013年6月的月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