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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买房最大的产权问题 说说自住房共有产权

发表于2014-06-09
标签:房屋产权 普通商品房 产权问题 商品房 共有产权房 

今年北京市两会期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坚持以公租房和共有产权房为重点,理顺建设管理体制,建设保障性住房7万套。”这是北京市第一次在正式的文件中提出“共有产权房”这个概念。

 







   神马是“共有产权房”?目前来说是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没有经济能力购房,可由政府给予支持,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再上市交易时根据产权比例,政府可以把部分权益优先享受。房屋产权可由政府和个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按照比例划分,而市民可向政府“赎回”产权,将房屋变成完整产权的商品住房。相关文件有望在近期出台。

 

 

 

自住房被“共有产权”后,多数网友也是疑虑重重。购房者是不是回想房产证上产权 人是否会变更,是否从购房者变为购房者和政府同时享有?

 

   满5年之后房屋转让时,政府是否有优先回购权?如果政府优先回购,评估公司是否属于独立的第三方,能否做到客观公正、保证购房者的权益?如果政府出价过低,而市场价格较高,能否选择卖给其他购房者?

 

 

   还有,如果自住房面临拆迁,如何保证购房者有充分的发言权和合理赔偿?


   这一切的一切貌似并没有保障购房者的权益,而都以政府优先。目前来看,自住商品房除了价格较低外,与普通商品房相比,并没有其他差别。普通商品房的 功能,从理论上说在最近的调控中也几乎被踢出去了,而自住商品房其实从购买者的出发点,还有很多人是冲着 来的。真正一间房子都没有,就指望分到一套自住房生活的人占比并不大。有的人为了弄到价格低的自住商品房,办理了假离婚手续,有的把房产转移到了父母和亲戚的户头上。

 


   真正到现实里来,自住房也不是随便定价的,也是根据所在地块的价格权衡定价的,实质上并没有比商品房低出多少。如果政府能把这样的怪象当成政绩,简直也太可笑了!政府没有能力调控房价,花了大力气竟让让房价一发不可收拾,然后,自己回过头来才开始调整,还要分得利益,就说自己在控制房价,太笑话了吧。

   

 

 自住房提出的共有产权,会适用于商品房吗?因为政府占有了产权,是不是就要硬挺北京房价?如果北京房价下降到销售价格以下,肯定要政府承担 损失,这样人们就不能不怀疑政府调控楼市的决心。

 

 

   政府真的没有必要和购房人搅和房屋的产权关系,政府的责任是管理市场,不是获取暴利,你把房价控制住了,降下来了,老百姓就说你好,你把房价挺的高高的,都是和 者分利益,更多的人买不起房,哪怕是自住商品房他们也只能望房兴叹,政府就是失职。其实,北京搞的保障类房屋种类不算少,最典型的经济适用房,其实出发点兵不错,但是为什么后来走不通了?关键还是一个管理不到位。

 

   自住商品房的性质和操作比经适房更复杂,千万不要走到原来的死胡同里,希望能够走出一条新路来,真正让老百姓买得起房。

 

   政府如果陷入利益链中不能自拔,就会寸步难行。如果政府没有自己的利益,就能放开手脚,下大决心,政府的责任是保障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最大化,把政府和楼市 人绑到一起,怎么说都不是一个聪明的主意。其实,共有也好,不共有也罢,更多的时候政府如果介入,就应该好好考虑百姓真正的需求究竟是什么,人们靠什么才能对政府有更多的信心和支持!


   高房价的经济增长,卖地收入的经济增长,是泡沫。只有低房价才能实现真正的城镇化,很难想象,房价都几万每平米的时候,农民会进城。只有房价下降,才能推动让农民进城买起房。无论怎样,共有产权的道路感觉很难很难。。。。


发表于2014-06-09
混元时代,您好!您所发的帖子“买房最大的产权问题 说说自住房共有产权”已被设置为固顶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4-06-09

无视市场的存在,那些因刚需买了自住商品房的人,当房价下跌时,一定会觉得政府骗了他们


发表于2014-06-09

个人的收入始终是一个变量,以变量中的某一点为基准,决定能否购房,永远不会公平。


发表于2014-06-09

希望能够走出一条新路来,真正让老百姓买得起房。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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