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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致原香嘉苑业主的公开信

发表于2016-11-04

我是原香嘉苑业主杨连弟,昨天路过楼盘时看到很多业主在售楼处大厅,进去后得知是业主在和开发商交涉小区面临收房后供暖产生的问题(楼盘销售时承诺是市政供暖,现在实际是小区供暖)。本人是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会员,20年来从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为了维护好业主的合法权益,提出如下建议:

一 业主维权时一定要保留好证据(法律认可的证据)。

二 与开发商交涉时一定要有法律依据支持权益主张,可依据《合同法》《物权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三 主张要求时一定要合理合法合情。要考虑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

四 如开发商 工中有非法行为,可想 机关举报, 机关调查。

五 对于开发商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也可以向新闻媒体反映,通过媒体监督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六 提倡理性维权,不得在维权时做出不合法的行为,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主张权益。

七 本人愿意与业主们一道通过共同努力维护合法权益。义务服务于这次维权活动。

八 为了方便联系,我公布联系电话:13501212315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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