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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低收入群体被北京公积金新政拒之门外,大家怎么看?[

发表于2013-04-17

公积金新政提出,借款申请人每月偿还贷款后,保留人均生活费不得低于北京的基本生活费标准:单身每月为980元,已婚为1960元。低收入群体反映,每月按时交公积金,却不能享有公积金贷款和优惠。申请商业贷款,压力更大。义务和权力严重不符,太不公平。

发表于2013-04-17

公平是建立在牺牲一些人的基础上的。。。

发表于2013-04-17

我都没怎么看

发表于2013-04-24

不管啥新政 房子总是很贵的 穷人是买不起的啊

发表于2013-04-24

这是社会进步难以避免的问题

发表于2013-04-24

都是这样的 不可避免啊

发表于2013-05-09

穷人就是苦逼命啊

发表于2013-05-13

穷人啊

发表于2013-05-30

低收入的人就是伤不起啊

发表于2013-07-16

伤不起啊公积金怎么能这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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