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新规:朝阳区违建房屋今日起禁止过户!
- 发表于2013-07-01
私搭乱建不文明也不安全,赶紧拆了吧!
- 发表于2013-07-01
好,这样以后大家都不会私搭乱建了
- 发表于2013-07-01
终于有措施了,不然私搭乱建的,也太影响美观影响安全
- 发表于2013-07-01
违建本来就不应该过户
- 发表于2013-07-02
规定的好,不知道执行起来如何
- 发表于2013-07-04
违章建造的本来就应该拆除
- 发表于2013-07-05
其实违章建筑不好看也比较危险
私搭乱建不文明也不安全,赶紧拆了吧!
好,这样以后大家都不会私搭乱建了
终于有措施了,不然私搭乱建的,也太影响美观影响安全
违建本来就不应该过户
规定的好,不知道执行起来如何
违章建造的本来就应该拆除
其实违章建筑不好看也比较危险
今天起,朝阳房管局将 城管部门限制违法建设过户。业主不能再拿私搭小院、阳台当作卖房提价条件,这些违建不拆房屋就不能交易。
据了解,房管局与城管执法局针对违章建筑进行了治理违法建设合作签约,形成联动。根据北京市政府相关规定,对于私搭小院、阳台等违法建设,朝阳区城管执法局可函告区房管局,由区房管局对登记后擅自建设的房屋登记限制。如果违建房屋想登记交易拆除违建后,区城管执法局将以函告的形式告知区房管局,解除对房屋的限制。
限制登记通知的有效期为两年,如违建未按期拆除,还可延期1年,最多可延长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