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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新规:朝阳区违建房屋今日起禁止过户!

发表于2013-07-01

今天起,朝阳房管局将 城管部门限制违法建设过户。业主不能再拿私搭小院、阳台当作卖房提价条件,这些违建不拆房屋就不能交易。

 

据了解,房管局与城管执法局针对违章建筑进行了治理违法建设合作签约,形成联动。根据北京市政府相关规定,对于私搭小院、阳台等违法建设,朝阳区城管执法局可函告区房管局,由区房管局对登记后擅自建设的房屋登记限制。如果违建房屋想登记交易拆除违建后,区城管执法局将以函告的形式告知区房管局,解除对房屋的限制。

 

限制登记通知的有效期为两年,如违建未按期拆除,还可延期1年,最多可延长两年。

 

发表于2013-07-01

私搭乱建不文明也不安全,赶紧拆了吧!

发表于2013-07-01
引用:旅鸟 在2013-07-01 11:42:30写道:原帖
私搭乱建不文明也不安全,赶紧拆了吧!
 

  

这样的人多了去了,满足一己私利,损坏公众利益。

发表于2013-07-01

好,这样以后大家都不会私搭乱建了

发表于2013-07-01

终于有措施了,不然私搭乱建的,也太影响美观影响安全

发表于2013-07-01

违建本来就不应该过户

发表于2013-07-02

规定的好,不知道执行起来如何

发表于2013-07-04

违章建造的本来就应该拆除

发表于2013-07-05
引用:思雨予馨 在2013-07-04 14:24:13写道:原帖
现在对违规建筑查的很严的~
 

  希望能有效!

发表于2013-07-05

其实违章建筑不好看也比较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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