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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苏相权证废(2022)275号

发表于2022-08-12
标签:产权证书 不动产登记证 不动产 工商银行 工业园区 

编号:苏相权证废(2022)275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苏(2019)苏州市不动产权第7017490号

王明吴英

不动产权证

320507

117113

GB01182

F00010204

相城区阳澄湖镇思贤路2号金双湖花园56幢204室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苏05执225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苏05执225号之五执行裁定书

2

苏(2019)苏州市不动产证明第7012109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

不动产证明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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