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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翔安浦南村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正式发布

发表于2022-07-21
标签:土地征收补偿 土地管理法 征收范围 集体土地 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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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正式发布

7月18日,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新体育中心北侧地块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公告部分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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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

关于新体育中心北侧地块项目土地征收

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为实施翔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新体育中心北侧地块项目涉及征收辖区凤翔街道刘五店社区范围内的集体土地174182平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厦门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组织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土地现状调查,现就新体育中心北侧地块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征收范围:根据市测绘中心出具的《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具体详见附图。

(二)征收目的:本征收用地用于新体育中心北侧地块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土地现状:本项目需征收集体土地面积174182平方米,仍为村集体、村小组经营管理,未承包到户。其中农用地45179平方米,建设用地129003平方米。

另有约533宗住宅房屋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面积约5.5万平方米,房屋所有权面积约11万平方米。以上系前期调查摸底数据,最终以补偿登记及实际放样为准。

(四)补偿标准、社会保障等事项详见附件1。

二、公示期限

自2022年7月19日起,公示期限三十日。

三、申请听证

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应当在本公告公示期限内向本机关提出异议或提起听证申请。

四、签约期限:本公告公示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

五、评估时点

以本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2022年5月16日)为准。

六、禁止事项

自本项目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在拟征收范围内实施下列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抢栽;抢建;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装修及增加附属设施;房屋产权转移、分割、析产;商事登记、税务登记;迁入户口、分户等。违反规定实施上述行为的,不予补偿安置。

七、补偿登记

本项目所涉及的土地房屋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本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前往凤翔街道办事处办理补偿登记。

八、签订协议

本项目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土地承包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应在本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内与凤翔街道办事处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九、用地单位

厦门市翔安区市政园林局,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人力资源大厦11楼,联系人:何志阳,联系电话:13860125817。

十、征地单位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地址:厦门市翔安区祥福路2005号。

十一、组织实施单位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凤翔街道办事处,地址:厦门市翔安区宋洋一里28号,联系电话:7882555(临时办公地点)。

特此公告。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8日

在公证人员的公证下,工作人员于浦南项目各搬迁征收工作点、刘五店社区、凤翔街道公示栏张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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