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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苏虎丘权证废(2022)144号

发表于2022-10-11
标签:产权证书 不动产登记证 不动产 权利人 房地产 

编号:苏虎丘权证废(2022)144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苏房权证新区字第00058256号

苏州通达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不动产权证

嘉多利花园5幢汽35室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2022)苏0505执332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苏0505民初3390号民事判决书

 

 

202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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