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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来者不善!要严惩阴阳合同,2011中介同仁们怎么看啊?

发表于2011-01-25


   政府调来调去,终于调控到我们中介行业啦,就要过年回家啦,可也不敢大意马虎啊,先看看这个政策怎么回事,来者不善啊。


   明确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不得从事赚取差价、协助签订“阴阳合同”为不符合交易条件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还有很多七七八八的小条款,诸如中介不能直接 或当二房东,经手的交易要签上个人名字,有义务告知政策变化。。。鉴于我心脏可以接受,相信你也能,我不做 说明,至于这个加粗标蓝内容,大家都懂的。

   常在河边混就得湿湿鞋啊,为了拿下客户(我总觉得我们是为客户考虑),签个阴阳合同,你情我愿啊。你说政府你不打声招呼就调控了,一下子买房的人要拿出更多的钱买房交税,政策的出台还有连锁反应就是客户观望,借口钱太少(其实买房的还是不差钱的,差的也不是这点小钱),怀疑我们中介太贵,服务不给力。。。。。总之不出单啊!


   含泪反省:我错了,我不该上网的,更不该有事没事看政策的,泪奔去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出台啦,煎熬过了2010,2011我们何去何从啊?往大了说是规范行业健康发展,可我就是个赚取成单提成的经纪人啊,希望政策出台,不是带来的调控恐慌、市场爆冷。


  

发表于2011-01-25

沙发~~~ 拜读    最近好像政策挺多的。。。


发表于2011-01-25
   
发表于2011-01-25
 淡定啊。。。。
发表于2011-01-25
还能说什么呢,影响我出单,我就
发表于2011-01-25
政策还是为了规范行业健康发展,大家还是仔细读读政策吧。。。
发表于2011-01-25

读不懂  楼上的你给说说呗

发表于2011-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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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1-01-25
差价跟阴阳合同还不一样 。。。、
差价已经几乎没有啦 钱是客户掏
阴阳合同么 国家利益受损 客户税少了啊。。。


最大影响是中介公司
发表于2011-01-25
静观其变 看执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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