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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苏吴权证废(2021)296号

发表于2021-12-24

编号:苏吴权证废(2021)296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苏(2018)苏州市不动产证明第6049807号

张建华

不动产证明

320506

432013

GB00497

F00290310

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城南街道碧波街29号310室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苏0505执恢213号

2

00180452

苏州工业园区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

不动产权证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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