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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苏虎丘权证废(2022)060号

发表于2022-05-26
标签:产权证书 不动产登记证 不动产 权利人 收回 

编号:苏虎丘权证废(2022)060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苏房权证新区字第00220581号

邢义生张高艳

不动产权证

320505

007011

GB00096

F00280114

狮山新苑28幢1D室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2021)苏0508执恢574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苏0508执恢574号之二执行裁定书

2

苏新国用(2015)第1201806号

邢义生

不动产权证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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