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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地产违法行为是什么?

发表于2013-04-26

所谓房地产违法行为,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房地产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比如,《土地管理法》第69条使用了“土地违法行为”、第66条使用了”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等表述。

房地产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很多,包括;违反土地管理法的行为;违反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行为;违反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行为;违反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行为;违反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行为;等等。

有些违法行为同时违反几种法律规定,处理时须同时适用几种法律。比如,国务院1996年5月8日《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通知》指出:“对滥占、闲置城市用地的,依照《城市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从严查处”。

有可能违反房地产管理法律、法规的主体也是多样的:

一是与房地产事项相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例如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修建住宅,房地产开发企业擅自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此时,该村民、该企业即构成违法主体。

二是房地产 主管部门,例如非法批准占用土地、乱收费,以及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此时房地产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即构成违法主体。

三是其他违法主体。例如房地广 主管部门之外的其他 机关以出认人的身份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某公民阻碍土地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此时某 机关、某公民即构成违法主体。

发表于2013-04-26
这样子啊,了解了
发表于2013-04-27
源于生活,不错,恩恩额
发表于2013-04-27
呵呵,觉得不错,多了解我们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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