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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屋出让规则如何设计?

发表于2016-11-06

除了设定住宅的销售限价,此次公告还预设了这4宗地块的地价上限。据介绍,这次4宗地块设定的地价上限,普遍比市场预期的成交价格水平要低。严控地价除了防止“高价地”的出现,设置地价上限也是为了引导市场主体理性参与竞争,将北京土地市场的地价水平稳定在合理区间。


北京市规划国土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土地出让规则方面,此次补充公告中首次提出了投报高标准商品住宅建设方案的竞买方式。


根据竞买规则,这些地块首先会挂牌竞价,在达到预设的地价上限时,就改为现场竞报企业自持商品住房面积比例。企业自持商品住房面积比例也有一个预设的上限,在现场竞投达到这个上限后,就改为一次性投报自持商品住房面积比例。


当一次性投报商品住房面积比例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投报为100%时,如为纯住宅的地块,则转入高标准商品住宅建设方案投报程序。对于包含有独立公建的地块,需先竞投企业自持公建的面积比例,在达到100%后再投报高标准商品住宅建设方案。


表示,规则中设定了自持面积竞买方式,是落实近期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中“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已建成住房或新建住房开展租赁业务”的要求,鼓励开发商自持住房用于租赁,增加租赁房源的供给,满足居民租赁住房需求。而规则中设置了投报高标准商品住宅建设方案的程序,体现了政府对于房屋建筑品质和质量的关注。“限定将来销售的房价,这意味着开发商的利润空间就会降低。而从政府层面考虑的是,不能让开发商因压缩成本就降低房屋建筑的品质和质量。开发商可以因为利润不高而不去高价拿地,但既然拿地了,就必须提供出高品质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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