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再次声明:

发表于2013-10-21

我是白鹭岛6#楼的业主:我是白鹭岛的的群主。原贴地址为:(http://bailudaors010.fang.com/bbs/1010746625~-1/175845747_175845747.htm不知为何发表不了贴子。难道是得罪了哪个利益集团吗?本人在此再次声明:本群是我个人建的一个置业交流群。目地就是让大家能够交流买房心得与经验。绝对的抵制广告进入。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