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通知】固安启动不动产登记,你的房产证要换代了

发表于2016-11-19
标签:房产证 建设用地使用权 不动产 国土资源局 不动产登记 

按照省市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安排及相关要求,自2016年11月30日起,固安县将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固安县不动产登记工作由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负责实施,固安县不动产登记 具体负责办理相关业务。

二、不动产权利统一登记的范围包括:集体土地 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 权,森林、林木 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暂由原发证机关办理,5年过渡期满后纳入统一登记办理。

三、自2016年11月20日起,县国土资源局、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等部门停止受理土地、房产登记业务。自2016年11月30日起,县不动产登记 统一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四、自2016年11月30前依法办理的各类不动产证书继续有效

五、不动产登记 地点在106国道东侧固安新兴产业示范区管委会院内。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