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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读后感:与孩子一起成长>----让孩子自己去承担责任

发表于2010-09-13

    责任心是一个人的立身之本,必须从小培养.

     多年以前,有位11岁的美国男孩踢足球,不小心踢碎了邻居家的玻璃,人家要索赔12.5万美元。当时,12.5美元可以买125个鸡蛋。闯了大祸的男孩向父亲认错后,父亲让他对自己的过失负责。

儿子为难地说:“我没有钱赔人家。”

父亲说:“这12.5美元借给你,一年后还我。“

从此,这位美国男孩开始了艰苦的打工生活。经过半年的努力,这位男孩终于挣足了12.5美元,还给了父亲。这位男孩就是后来成为美国总统的里根。他在回忆这件事时说:“通过自己的劳动来承担过失,使我懂得了什么叫责任。”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里,有多少父母能做到让自己的孩子自己去承担责任呢?恐怕连大人自己也不一定能够承认自己的错误并甘愿承担责任去,关于这方面令人深思啊~

由此我想到今年暑期,孩子与他的伙伴也是他的同学一起在马连店的租房附近玩,他不小心弄伤了他伙伴的眼睛,当时我在单位上班并不知情,也无人打电话告诉我。事情都过了快一个星期了,我才抽出空看望孩子去。我见到了那个受伤的孩子的父母亲,他的父母亲告诉我我的孩子在跟他们的孩子一起玩时弄伤了他的眼睛,并将那个受伤的孩子带到了我的跟前,我仔细看已经康复了,眼角上留下了小小的疤痕。我问明了原因并打算赔偿人家的医疗费260元时,孩子的房东奶奶来了,将我悄悄地带到一边告诉我,他的孩子并未受到多大伤,在一家门诊部稍稍处理了一下就没事了,他们找你赔偿260元的医疗费那是在敲诈你。房东奶奶还恨恨地说:“你叔叔听说他们一家在敲诈你,已决定让他们搬走,他们一定要找你要,你就向他们要医院里开的收据。”

我当下否定,他们也不容易,千万别因此赶他们走。后来我又询问我的孩子当天发生的前因后果,孩子承认确实伤了人家,我当时就问他,你为什么不把我的手机号码告诉人家,我好带人家去及时治疗?孩子说,房东爷爷奶奶说没必要,根本没受多大的伤。可是我个人认为不管受多大的伤,也得与我及时取得联系。人家父母都朝他要我的手机号码要了好几次,问房东问我家孩子都不知道。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

不肯承担责任的人会是怎样的一个人?要知道人家也是外来的,在马连店做馒头小生意,与我孩子同住一幢新建的民用楼房里。小两口带两个孩子起早贪黑过日子多不容易啊,我最终决定赔偿了别人的医疗费260元,并告诉那位受伤的小男孩,你们以后仍然是好伙伴,你们以后还可以在一起玩,我们还是好邻居。

我宁愿一分不少地赔偿别人的医疗费用,也不愿意让孩子和我本人落下不负责任的骂名!

发表于2010-09-15

jojang ,你是重庆人吗?

发表于2010-09-15

jojang ,你是重庆人吗?

 

发表于2010-09-16
我已经看过你的博客,写得很好,见解独到.十年前我还去过重庆,重庆是个很有特色的城市.可惜那次来去匆匆,竟没来得及去逛丰都鬼城和重庆渣子洞!
发表于2010-09-16
谢谢支持!一个人犯错误很容易,要承认错误就难了,要改正错误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就更难了。然后一旦痛下决心勇敢地做到了,再蓦然回首,就会惊奇地发现真正得到的绝对比失去的多。
发表于2010-09-16

你还真没开通博客,不过你在论坛上发了那么多的贴,不如开博客,在把文章发布在论坛的同时也发送到博客里去,让更多的网友去参与岂不更好?

发表于2011-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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