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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金科股份: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

发表于2023-08-02
标签:金科股份 法院 投资者 金科 投资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科股份”)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

公司认为通过重整及预重整能够有效避免公司债务风险及经营风险的进一步恶化,实现重整战略投资者引进,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帮助公司尽快恢复盈利能力,重回可持续发展的轨道,有利于维护广大职工、债权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故公司拟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积极通过重整程序依法化解公司债务、经营危机以及证券合规问题,引入重整投资人注入流动性以使公司重获新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相关规定,公司对控股股东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科控股”)、实际控制人黄红云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承诺履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全面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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