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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苏权证废(2021)393号

发表于2021-11-05
标签:产权证书 不动产登记证 不动产 权利人 收回 

编号:苏权证废(2021)393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0010463338

苏州盛奇置地有限公司

不动产权

320508

055009

GB32301

F00014005

陆步桥街1号1幢4005室

根据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2020)苏0508破1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

2

0010180417

孟俊

他项权

3

苏国用(2014)第0522745号

苏州盛奇置地有限公司

不动产权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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