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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苏相权证废(2022)173号

发表于2022-05-19
标签:产权证书 不动产登记证 不动产 城区 权利人 

编号:苏相权证废(2022)173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苏(2021)苏州市不动产权第7027678号

张勤林

不动产权证

320507

117030

GB10017

F00130401

相城区阳澄湖镇金宅路8号湘苑13幢401室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2022)苏0507执150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苏0507民初7484号民事判决书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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