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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苏吴权证废(2022)409号

发表于2022-10-22
标签:产权证书 不动产登记证 不动产 工业园区 权利人 

编号:苏吴权证废(2022)409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苏(2018)苏州市不动产证明第6000015号

赵守讯

不动产证明

320506

102008

GB00094

F00252504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大成珺花园25幢2504室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苏0591执838号

 

 

202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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