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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出尔反尔的顺驰,我的恐怖9·11!{转}

发表于2004-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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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经,我是顺驰最忠实的客户。在我决定买手二房的时候,正是顺驰刚进入中原的时候,因为我自己在一家知名的大企业内工作,我们的企业是一个有实力重信誉、讲诚信的单位,以客户的需要为最大的需要。所以,面对郑州市那么多家中介公司,我选择了顺驰作为我的置业顾问,当初的考虑无非是因为顺驰是一家大公司,有背景,有实力,应该是重合同,讲信用的单位。当时,因为一位朋友的推荐,我自己加入了中原顺驰会,同时还邀请了同事和中原律师行业的几位资深律师共十几个人员加入。
同顺驰最初打交道的时候,感觉顺驰人真的很不错。在一位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我和我老公先后看了四五套房子,但都不是很满意。可是,他们并没有什么不耐烦,仍然是很热心的帮我们找。一个月、两个月,在这过程中,他们给了我很深刻印象,我们之间建立了不错的友谊,有不错的房源,自己也给他们推荐。他们的这种工作态度和模式,给了我很深的印象,那时,我真的为自己选择顺驰而感到满意!
终于,2004年九月九日,我在顺驰置业网上发现了一个很不错的房源,直觉告诉我这套房子很不错,害怕夜长梦多,我随即给顺驰的工作人员打电话,约定看房事宜,但是,对方告诉我说房主最近有事,不太方便。因为是老客户,他们说如果能联系上,到时候一定第一个告诉我。
因为考虑到他们毕竟是连锁,而且这个房源不是我经常联系的那家店的房源,为了以防万一,我又按照登记的电话,和他们另外一家连锁店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他们告诉我说马上同房主联系,要我等电话。半个小时后,他们的工作人员告诉我周日上午也就是九月十三日上午就可以看房子。
九月十日也就是第二天快中午的时候,商城后街的顺驰人告诉我说当天中午就可以看房子,约的时间是当天中午的十二点半。在约定的时间我和我老公赶到指定地点,顺利的查看了房子,并和房东达成的初步的意向,我们初步约定的价格是十四万元,过户和中介费用全部由我们负担。房主罗先生当时说,我回家跟我家人商量商量,估计应该没有问题。看了这么多天的房子,终于有了满意的,而且房主是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象是言出必行的人,就算涨价也应该是有限的。我和我老公终于长舒了一口气,在简单的午餐后,我们就到了商城后街店和顺驰的人签订了委托代买协议并且交付了中介费用和定金,这些手续履行完毕后,商城后街店的工作人员按照其内部规程在公司内部网络中发布了公告:“###房子客户已交定金,请其他连锁店暂停推介”
九月十一日也就是第三天的时候,商城后街的顺驰人告诉我们说,房主现在有变化,可能原来的价格不行,而且房主的态度比较坚决,不明白中间有什么变故。和顺驰的人沟通后,我老公告诉我这套房子只要在各种费用总和不超过15万元的情况下都可以接受,同时通知顺驰人继续协商。下午的时候他们和我们商定的最后价格是14.6万元。当时,我老公说了一句,这个价格你们能确定吗?不会又有什么变故吧?他们说能。当天晚上,我和我老公一直在讨论房子的问题,中间在考虑房主的态度时,我们想不会是顺驰的人又给房主打电话了,造成那种哄抢局面,才导致房主房价节节升高吧?当时,我老公就给顺驰其它的连锁店打了电话,询问该套房子的事情,问能不能够看房,答案竟然是很肯定的说:“可以!”而且可以安排当晚看!!!我老公以当晚没有时间为由拒绝了之后。我们面面相觑,我们不知道顺驰在这中间充当的是何种角色!!!也不知道顺驰为什么能言而无信!!!
九月十二日也就是第四天早上。我和我老公正在吃早餐,老公的电话突然响了,商城后街顺驰的人说现在价格14.6万,要是要的话就要在半个小时内赶过去,签合同,因为现在有个人也想要,正拿钱等着签合同呢。不明就里的我们连忙放下早餐,在银行取了钱就打车赶到了商城后街店,在店里面,我们赶紧了解情况。被告知,在我们看完房子后,他们另外一个连锁店——黄河路店也带人去看了那栋房子。在我们签订委托代买协议后,他们发布的内部公告因为内部网络的问题,导致当天下午其他连锁店没有收到,是在当天(九月十日)晚上他们开会时才通报了情况,现在黄河路店有客户也要这栋房子,而且出价也是14.6万元。现在已经形成了竞争局面。
顺驰内部工作人员经过一系列,我的经纪人告诉我说他们一个姓马的经理已经同意由我们签约,现在就可以打电话约房主过来了。在我们等待的时间里,他们内部工作人员的电话不断,作为客户,我们不能和房主直接联系,只能看着他们不断的打电话。最终,传来的消息是公司总部授权他们黄河路店签署协议。为此,我们作了最后努力,他们的一个郝经理(音,河南省主管这一片业务的最高领导)在电话中非常强硬的回答了我的下述问题:
问:郝经理,你们任何一个连锁店的协议,是不是你们顺驰的整体形象?
答:“是!”
问:那么,你们签订委托代买协议后,已经作了内部公告要对客户签订委托代买协议,支付的定金的房屋暂停推介后,仍然可以看房进行推介,算不算违约?
答:“不算!”
问:“那你们公司内部网络出现问题,算不算你们失误?”
答:“我们没有失误”
问:“那你们与我们签订委托协议,现在却因为你们内部的原因,造成这种局面,你们如何保护我们委托人的利益”
答:“我们要保护的不但是你们买方的利益,也要保护卖方的利益,我们有义务告诉他们!追求最大化利益是公司的目标”
问:“你们的委托代买协议规定,在同等条件下我们有优先购买权,现在您凭什么批示给别人呢?那您的公司信誉何在呢?”
答:“因为他们现在的首付款时9万,比你们的高”
问:“您怎么知道我的首付款就不是9万呢”
答:“我给了你十分钟的时间,你们没有决定”
问:“您给谁了十分钟时间呢?是以您内部通知为准呢,还是以您的通知到达客户为准呢”
答:“内部通知!”
问:“那么我现在告诉您我要加价,你是否有义务告诉房主,继续维护房主利益呢”
答:“我不会告诉房主的,因为他们现在已经签了协议,我没有义务”
就这样,我们失去了最后的成交机会,就算是我们看得早,就算是我们之间签订的有委托代买协议,就算是我们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就算是我们条件要优于对方的价格!!!!这让我对自己在顺驰人眼中的身份产生了强烈的怀疑,我是他们的客户吗?我是他们的会员吗?我是他们的委托人吗?我怎么感觉我是他们为了成交而玩弄与股掌之间的道具呀?
顺驰,我们已经对你不但是失望,已经是绝望甚至于愤怒了!曾经,我以为我是顺驰的会员会让我感受体贴的服务,曾经我不遗余力的为你们介绍其他会员,可是今天,我的感情受到了极大的伤害!你们这种粗暴的行为,已经让我对你们的品牌产生了最深的怀疑,我不知道一个出尔反尔,一个不讲信誉的公司还如何存在!!!
这就是我在顺驰的一段真实的经历,这段经历,让我从顺驰的一个忠实客户,变成了看到顺驰的牌子就极度厌恶的人。我真的想问一问:“顺驰,你还值得我信赖吗?我还会在信赖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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