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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业内论坛-发帖

发表于2013-07-29

那天到处看房,想买一套房子,回到家和我邻居说,她(在售楼部上班)说她们那里正好有一个人要卖房子,那套房子交了首付60%24万,如果要卖得多加五万元,说得把这五万元先给了人家,不能写到合约里,我当里不知道怎么就那么相信,给了她五万元,她给我打了个收条,具体什么也没说,她是中间人,因为我不认识那个房主。可后来在双方协商的时候,房主说交钱给我收据什么,以后什么也不管,甚至边个协议也不想写,在我的要求下她们自己写了一个协议,我不同意。我自己写了一个她们也不同意,所以房子就没有买成。结果她的那个朋友说是五万元不退了,说那是定金。当时把我气的够呛,怎么能这样,我没有任何协议给了你五万元已经是 不合理了,既没有违约,房子也没有买成,凭什么不退我五万元。幸好打收条的是我的邻居,我就让她要回我的钱,她说给我慢慢要。可是凭什么慢慢要,这个钱应该马上退给我。

   她说让我交钱不写协议,直接给我收据,还说要给我换名字,可是她不写到纸上,说相信她就好,可最后是这个结果。现在我就是马上拿回我的五万元,因为她们没道理不给我。

   一来我写这个文章,是想让大家给我提点意见,二来警告要买房子的以后一定要长心眼,说的话是得写下来的,不要象我这样给自己增了麻烦。

   才还好好说是信任她,不要写协议,可转眼这信任就自己打破了。现在的人已经没有了诚信,太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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