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HC2021C010号政府储备用地项目收回国有土地的公告,收回国营厦门市第一农场国有土地31345平方米作为HC2021C010号政府储备用地项目建设用地。
公告原文如下: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 HC2021C010号政府储备用地项目收回国有土地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海沧区2021年度第三批次农用地转用的批复》(闽政地〔2021〕563号)批准,现需收回国营厦门市第一农场国有土地31345平方米作为HC2021C010号政府储备用地项目建设用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收回土地基本情况。
近日,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HC2021C010号政府储备用地项目收回国有土地的公告,收回国营厦门市第一农场国有土地31345平方米作为HC2021C010号政府储备用地项目建设用地。
公告原文如下: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 HC2021C010号政府储备用地项目收回国有土地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海沧区2021年度第三批次农用地转用的批复》(闽政地〔2021〕563号)批准,现需收回国营厦门市第一农场国有土地31345平方米作为HC2021C010号政府储备用地项目建设用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收回土地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