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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通化市国有示范苗圃改制方案的批复

发表于2021-12-10

关于

同意通化市国有示范苗圃改制方案的批复

通市政函〔2021〕52号

市林业局:

你局《关于通化市国有示范苗圃申请改制的请示》(通市林文〔2021〕6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通化市国有示范苗圃改制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通化市国有示范苗圃改制更名为通化凤鸣苗圃经营有限公司,公司性质为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公司,由通化林发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对其履行出资人职责,行使股东会职权。

二、你局要严格按照《方案》依法依规推进改制工作,对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做到账实相符,处理好遗留问题,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并于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改制工作。

 

 

2021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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