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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苏相权证废(2022)150号

发表于2022-04-12

编号:苏相权证废(2022)150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Z187001324

苏州市阳澄湖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不动产权证

320507

117030

GB10013

F00201003

相城区阳澄湖镇金宅路8号湘苑20幢1003室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2022)苏0507执103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苏0507民初6352号民事判决书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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