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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通化市出台《稳定全市经济若干措施》打出稳增长政策“组合拳”

发表于2022-06-29
标签:小微贷款 个人住房 出台 政策 企业 

近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33条稳经济一揽子政策,统筹落实好全省稳经济增长大会精神和43条政策举措,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通化市出台了《稳定全市经济若干措施》。文件聚焦8个方面提出42条具体措施,其中既落实了国务院33条和省43条政策,也有通化市自己的增量措施。

强化财政政策支持方面,提出落实好增值税留抵退税扩围政策,在更多行业实施存量和增量全额留抵退税,及时分配、拨付退税专项资金;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尽可能快地把财政资金拨付到地方、企业手中;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力争今年新增专项债券在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同时做好新型基础设施等新增领域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储备、申报工作等措施。

强化金融政策支持方面,推出鼓励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按照其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2%提供激励资金,引导其扩大普惠小微贷款投放等措施。

强化稳投资政策支持方面,提出对纳入省政府重点项目的通化抽水蓄能电站、长春经辽源至通化铁路、安睿特重组人白蛋白生产基地等,积极推进前期手续办理和保障要素落实;加快“绿水长廊”、浑江干流整治、水库除险加固等一批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加快沈白高铁、国道鹤大公路通化绕越线等项目建设进程,因地制宜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对首次被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和50万元财政资金支持,力争年内新增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40户,支持市级向省级、国家级迈进等措施。

强化促消费政策落实方面,提出着力促进大宗消费,对在省内购置乘用车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按照购车价格5-10万元、10-20万元、20万元以上三档给予补贴;促进文旅市场全面复苏,全面开放低风险地区文旅场所;促进全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对于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等措施。

强化粮食能源安全政策支持方面,提出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粮食播种面积324.5万亩,确保正常年景下粮食产量达到27亿斤;落实“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建设工程”扶持政策,研究制定具体措施,肉牛发展到22.3万头,净增加4.5万头;加强市级应急电煤储备管理,完成热电联产企业供热期电煤储备6万吨、供热采暖煤炭储备7万吨,确保采暖期电煤稳定供应;加快推动柳河源网荷储一体化、低温核能供热等能源项目建设等措施。

强化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政策支持方面,出台降低市场主体用水用电用网等成本,全面落实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费用缓缴期;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加大对文化旅游、餐饮住宿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大对物流业支持力度,实施对年底前升规入统的货运企业,给予10万元财政资金奖励等措施。

强化稳外资稳外贸政策支持方面,包括加强外贸外资企业经营保障,用好外经贸发展资金,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贸易融资、国际物流、公共平台建设;加快推动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支持港务区、集安边合区等企业上线知名跨境电商平台,发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业务;加快贸易通道和重大外资项目建设,进一步推动华润集团、建新科技等企业外资项目实施等措施。

强化保基本民生政策支持方面,包括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完善农村转移人口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支持政策,开展农村劳动力务工增收行动,落实全省“五个一批”促进就地就近就业增收;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达到启动条件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对临时生活困难群众给予有针对性帮扶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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