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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物业扣电卡收临电费?

发表于2013-11-05

    临时电改为市政电后,物业为向业主索取临时电电费扣押了星河城业主的电卡,引起数百名业主的抗议。

    

    物业无权扣留业主的电卡,更不能把自己的损失转嫁给业主虽然部分业主在未交纳临时电电费的情况下领到了电卡,但物业仍私下向不了解政策的业主收取电费。

 

    关于不交临时用电电费的法律依据:

 

《电力法》以及供电部门关于申请临时电的法规
其中规定:除了供电部门之外,任何人都不允许转卖电力。如果物业或开发商想收临时电费,就是将开发商用于施工的临时电转卖,是违法行为。

 

另外,如果物业要收临时电费,可以问物业谁收这笔钱?谁开 ?
物业这个问题无法回答!一回答就是错!因为只有供电局开据的 才是合法的!如果物业开自己的 收电费,就触犯了《电力法》!

 

临时电表没有经过 机构校表、封签,所以计量也是无效的。也可以据此拒绝缴纳临时电费!
现在北京这边的现状是80%的业主都老老实实缴纳临时电费,这是因为不懂法!实际上临时电供给业主使用时,应该是免费使用。直到接入市政电。
接入市政电的标志是:到银行买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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