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2|下一页
/2页

主题:争议:北京自住房是否可以出租?

发表于2014-08-12
标签:住房 住房政策 购房合同 房屋所有权证 自住型商品房 

“实在不行,我就偷着租了。”昨天上午,刚刚签完自住房购房合同的小刘,就低头在自住房购房业主群中发了这样一条信息。自住房是否能够出租?市场上对这个问题似乎有着众说纷纭的答案。由于政策条款和合同中都没有对自住房出租进行明文禁止,因此在执行中,自住房项目可以用于出租。

自从自住型商品房投入市场以来,几个自住房论坛中,经常会出现“自住房能不能出租”的提问帖子。而答案通常是“偷着租呗”、“没人查”等,各种回帖信息都没有明确自住房的最终性质,即它到底是什么房,究竟能不能出租?

“自住房是自住型商品房,性质是商品房,不是经适房,因此不需要限制其出租、用于居住的行为。”参与制定自住房政策的相关负责人昨日对此给予了回应。来自北京房地产业协会的数据显示,截至上周日,本市已经实现了47个自住房项目的供应,可以提供4.9万套房源。其中17个项目已经启动了网上申购,能提供20790套房源;已经摇号的项目有4个,涉及7208套房源;已经签约的项目有两个,签约共计2019套。

这也就意味着,已经签约的购房人,都在面临自住房能不能出租的问题。

在市住建委官网发布的“自住型商品住房政策要点解读”第五点中,援引了《关于加快中低价位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建设的意见》中的原文,即“自住型商品住房购房人取得房屋 权证后,原则上5年内不得转让”,以及“购房人取得房屋 权证5年以后转让的,如有 ,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和该自住型商品住房购买时价格差价的30%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

那么,关于自住房不允许出租的传言从何而来?

几年前,作为自住型商品房的前身,本市曾经试点推出过“单限房”,也就是只限制房价、不限制购买人收入的限价商品房。当时,买卖双方曾经在合同中约定,业主若干年内不得将房产出租、出售。在近期已经签约的自住房购房合同时,发现目前执行的合同文本中,并没有约定双方不能出租。

对于目前执 策中“转让 ”的解读,应该是交易,而非市场上传闻的出租获利。“按照这一条政策的逻辑,购房人取得房产证转让,从 部分获利按照购房时价格差价的30%缴纳土地收益,这样的条件限制,意味着自住房转让的范围,应该是产权转让而非使用权转让。”北京房协相关负责人说。

发表于2014-08-12

偷着租应该也没问题吧

发表于2014-08-12

租了赚点钱,关键是自住房的都是刚需族吧,不是自住吗?

发表于2014-08-12

呃呃,可以出租啊

发表于2014-08-12

这么一说很多人又开始算计了,买一套租出去,在工作方便的地方租一套,哈哈

发表于2014-08-12

自住房基本很多的地段都不是很好,交通也不方便,租的话不好租吧

发表于2014-08-12

当然可以出租啦  反正没说不允许

发表于2014-08-12

住建委网站明确规定,自住房不得出租、出售。。。。

难道住建委的人在开玩笑嘛?

发表于2014-08-13
引用:守护快乐angel_qq在2014-08-12 17:43:48写道:
8楼

住建委网站明确规定,自住房不得出租、出售。。。。  难道住建委的人在开玩笑嘛?

 好像自住房没这么一个规定吧,是不是看错了

发表于2014-08-14

经济适用房都有出租的,这个怎么不行

上一页|1|2|下一页
/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