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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自住房摇号前首设“反悔”机会

发表于2014-08-21
标签:身份证 购买 申请 摇号 住房 

在网上看到一段关于摇号资格的新闻,转给大家:


昨日,位于朝阳区东坝地区的丽湾家园自住房项目发布现场确认通知,该项目将从明天起至本月31日,在朝阳区东坝乡东坝中街11号院44号楼接待申购家庭的现场确认。

根据公告,申购家庭现场确认阶段可以撤销申购,不再参加该项目摇号。这意味着,北京正在研究的自住房新规有部分已经开始实施。

可在住建委官网撤销申购

昨日,丽湾家园自住房项目发布了现场确认的公告。该项目已于近日结束网上申购。共有6.33万户家庭申购,其中,已申购过其他自住房项目的家庭为4.77万户,首次申购家庭为1.56万户。

与此前自住房项目的现场确认公告不同,昨天丽湾家园项目的公告中,增加了“已申购家庭在摇号前可撤销申请”的内容。

公告称,申购家庭在详细了解该项目有关信息后,经慎重考虑,确无购买意向的,可在该项目摇号之日两个工作日前,凭申购编号、主申请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登录市住建委官方网站自住房专栏,撤销申购该项目自住房。撤销申购家庭不再参与本项目摇号。

自住房弃选次数可能受限

 此前,由于部分自住房项目出现高弃选率,而弃选的很重要一个原因是一些申请者存在“打酱油”的心态,无论是否有意愿购买,都申购参加摇号“试运气”。对此,多方提出建议,对多次弃选自住房的行为加以限制。

就弃选次数受限等规定是否会最终实施,市住建委表示尚在研究。

(来源:新京报)


发表于2014-08-21

就应该这样呀,要是有些根本不想买的人没事儿就摇号,那让真正想买的摇不到的怎么办呀,而且对于那些闲的难受的人还得加大惩罚措施

发表于2014-08-21

有反悔机会啦,真是挺好的。不要让好房子都被弃号啦

发表于2014-08-21

自住房摇号太难了

发表于2014-08-21

网申之后,发现这个楼盘不适合自己,能退出这个环节不错

发表于2014-08-21

早该出台这种政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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