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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苏吴权证废(2022)077号

发表于2022-03-12

编号:苏吴权证废(2022)077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苏(2021)苏州市不动产权第6006296号

周三林吴宝晓

不动产权证

320506

109013

GB00038

F00050301

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郭巷街道姜家新村5幢301室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苏0506执1017号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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