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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严重关注:

发表于2007-08-05
听有关物业内部工作人员说,3~5#楼前、11#楼西侧的运动场地实际运营以后将仅仅对3~5#楼所谓人民法院的“大爷”开放,其他一干人等无权享用。据说开发商已经将此块地皮卖于法院(老板),以偿还他们的一屁股债务。咱们务必保持清醒的头脑,拭目以待,别被JS和ZF耍了,一定要联合起来,粉粹他们的阴谋!

红旗飘,战鼓擂,这个世界到底谁怕谁?

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其乐无穷!
发表于2007-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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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7-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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