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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求助 孩子10个月了 公司借口不能胜任工作裁员怎么办

发表于2013-05-08

今天领导开会  说我去年表现不好  要我参加工作改进计划 考核截止日正好是孩子1岁的时候 而且考核标准 高(超出我的工作职责) 而且考核的体系和评价全部由公司制定 我没有话语权 只能选择是否接受 我感觉他们一定不会让我通过计划 然后再变相裁员

我刚咨询了人力的朋友 对于不能胜任的员工 辞退仍需给与补偿 但是我不知道要不要签公司的书面改进计划 感觉是个陷阱 因为这个计划不是培训 而且给我规定的工作职责超出我的级别 但是如果不签 也怕公司到时候以此为理由 不给与经济补偿  

请众亲给点建议

发表于2013-05-08

一个半月的补偿是绝对违法的

发表于2013-05-08

另外,有点想不明白这个公司的做法,职工都已经休完假上班了还要来这套,哎,得不偿失啊

发表于2013-05-08

不会是静美吧?可以看一下劳动法的

发表于2013-05-08
引用:钢琴别恋2012 在2013-05-08 13:36:59写道:原帖
一个半月的补偿是绝对违法的

 如果员工不能胜任工作 劳工法规定是可以以1.5月工资来解除劳动合同的 我看了劳动法是这样规定的

发表于2013-05-08
引用:onesweetdream 在2013-05-08 13:49:35写道:原帖
不会是静美吧?可以看一下劳动法的

 上午研究了一下劳动法  如果员工不能胜任工作 劳工法规定是可以以1.5月工资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不知道有没有对策

发表于2013-05-09

是不是可以曝光一下 但是 如果公司用那个计划来变相裁员确实不好办 但考虑到去年生孩子的情况,公司这么做肯定是不对的我认为

发表于2013-05-09

根据劳动合同法42条规定,在哺乳期内,公司不能依据不胜任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如违法解除,你可要求撤销解除决定,恢复工作,并要求公司支付待岗期间工资,或要求公司按照工龄,每满一年2个月工资支付赔偿金。

另外,考核标准(包括在设立和考核结果出来时)只要你不签字,是不对你产生任何效力的。

发表于2013-05-10
引用:钢琴别恋2012 在2013-05-08 13:38:06写道:原帖
另外,有点想不明白这个公司的做法,职工都已经休完假上班了还要来这套,哎,得不偿失啊

 因为将来妈妈的心会往孩子那边转移,所以就会完成不了工作,公司在孕期裁掉你犯法

发表于2013-05-10
引用:haumaozi 在2013-05-09 11:32:21写道:原帖
是不是可以曝光一下 但是 如果公司用那个计划来变相裁员确实不好办 但考虑到去年生孩子的情况,公司这么做肯定是不对的我认为

 哎呀,这些公司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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