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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夏俊峰案之后 一点心痛一点思考

发表于2013-09-25

夏俊峰这个熟悉的名字终于再次闯入了公众的视线,同时,也永远淡出了这个 。今天,他被执行死刑。不知心里是什么滋味,酸酸的,痛痛的,而又能怎么样呢?只能轻声叹息,仅此而已。


“死刑是现存最严厉、最残酷的刑罚方式,以剥夺他人生命作为惩戒。但法理与人情并不排斥对死刑犯最后愿望的满足,跟家人最后一次合影的请求被拒绝,且再无法挽回,何至于此?死刑剥夺他人生命,却无权处分他人遗体,家属只配领回骨灰,不由得让人不去追问,他们对尸体做了什么?”(南都)


有人说,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华夏自古以来的一条不成文的定理,既然这个定理适用于此案,那就适用于别的杀人案。 如果刑不上大夫,某些有钱人有权人可以用金钱买命,用权换命,那这个定理有怎么说呢?


法律什么的不想再提,因为也不是我所能干涉的,公平不公平,公正不公正,每个人心里都有自己的判断。我所想到的只是那个爱画画的男孩,那个有着自己小小梦想的孩子。





轻轻趴在爸爸背上,是多么简单的事,然而在这个孩子面前,却再也不可能成为现实。成长中的孩子,需要家人关爱的时候,这种缺失,拿什么弥补?


看到消息:2012年,夏俊峰儿子强强被同学打成轻微脑震荡却不敢还手。夏俊峰的妻子拿着诊断书问儿子:“为什么不还手?”强强哭了:“我还手,他说我爸是杀人犯怎么办?我把他打死怎么办?他打我一下,我不还手,打我两下我不还手,就不打我了。”


说不出的心疼这个孩子,社会亏欠你太多,却要你独自承受……



只希望这个孩子还能健康地成长,期待有一天,公平,公正充满人间……



发表于2013-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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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3-09-25

有太多的东西说不清楚 或许任何公平都只是相对而已

发表于2013-09-26

伊能静宣布收夏俊峰的儿子为义子?

发表于2013-09-26

不是没证据证明是故意还是防卫过当。杀死人了,只有两个可能。故意或者防卫过当,非此即彼。现场除了犯人 人都死了,而犯人只有手上有一点瘀伤,没有证据证明他是防卫过当所以认定为故意。 

发表于2013-09-26
引用:mdybz在2013-09-26 13:20:52写道:
5楼

不是没证据证明是故意还是防卫过当。杀死人了,只有两个可能。故意或者防卫过当,非此即彼。现场除了犯人 人都死了,而犯人只有手上有一点瘀伤,没有证据证明他是防卫过当所以认定为故意。 

 肯定是受到了人身危险才会杀人。如果你被城管”文明”执法,你会杀人吗?

发表于2013-09-26

等待了这么久,夏俊峰还是没能在汹涌的民意下保住性命

发表于2013-09-26

希望夏俊峰的妻子、母亲以及这个爱画画的孩子,都能够得到社会的持续救助

发表于2013-09-28

作为一个普通百姓我很难受!此案法判不当,也是在杀人!给世人及他的家属留下的阴影实在太沉重!

 

何为故意杀人?没有受到任何人身侮辱和暴力而置人于死的为才为故意杀人,否则就是防卫过当。 

 

 "遇到暴力执法,要走法律途径"话好说。执法人员打死百姓未必治死罪。应该说,不允许暴力执法,坚决杜绝暴力执法,坚决打击暴力执法才对!遇暴力再走法律途径,晚矣!实际也很难!因为你有一个纵容暴力执法在先。法不是万能,法解决不了 世间的是与非!法判不当是屡见不鲜的,我们何以举出上万的实例。夏俊峰,我们不认为你是杀人犯!

发表于2013-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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