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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北京房地产调控政策关键点

发表于2014-07-04
标签:住房 二套房贷首付 房地产 公积金贷款利率 商品房 

一、首套房贷一刀切 比例30%:对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二、暂停发放第三套房贷: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要加强对消费性贷款的管理,禁止用于购买住房。
三、二套房贷首付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四、商品房预售款将全进 账户:商品房预售资金应当全部存入商品房预售资金 专用账户,保证预售资金优先用于工程建设,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直接收存商品房预售资金。
五、非京籍购房持5年纳税证明:无法提供北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的非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售房。

发表于2014-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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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4-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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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4-07-04

减少第三套房的房贷,是想要用这种方法来减少囤房吗,感觉还是不现实

发表于2014-07-04

是我的错觉吗,怎么感觉这像是在抑制买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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