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2013年第一天,呵呵

发表于2013-01-05
引用:只要你过得比我好2003 在2013-01-05 21:58:55写道:原帖
如果我是物业管理者,我会听取业主们的批评建议,管理人员,带着物业人员,登门向那位业主道歉,承认工作中的不足,以真诚的态度取得业主的原谅。要业主赔灯,物业应该向业主赔偿什么呢?道歉不应停留口头。要有实际行动。要使广大业主信服你们。物业与业主的心思一致,小区才能安宁和谐幸福。大家都看着这件事哪~~起于哪个环节,就从哪个环节整理。

发表于2013-01-05

  成立业委会之后,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被万科视为粪土的住建委规定的,在成立业委会之前,应由开发商缴纳的,禁止向业主收取的前期物业费,索赔回来!

发表于2013-01-05
pandabeibei,您好!您所发的帖子“2013年第一天,呵呵”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3-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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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3-01-05

支持业主维权,我已经置顶了此帖

发表于2013-01-06

好贴!看完了一遍,后面的很多分析很到位,自我反思一下:遇事冷静,不冲动真的是没错,虽然做起来有各种各样的难度吧

发表于2013-01-06
引用:只要你过得比我好2003 在2013-01-05 22:25:54写道:原帖

 若你是半岛的业主,或者你是毛委员身边的人,我们该有多高兴呀!

发表于2013-01-06

买万科就是为了物业。。物业是解决问题的。有事你不能拖。我觉得物业道歉先。然后在谈赔偿的事。。我们是业主。不能一推在推 。当业主是皮球啊。

发表于2013-01-06

买万科就是为了物业。。物业是解决问题的。有事你不能拖。我觉得物业道歉先。然后在谈赔偿的事。。我们是业主。不能一推在推 。当业主是皮球啊。

发表于2013-01-06

  哎,你踢灯箱干嘛啊,脚丫子多疼啊,踢肉比这舒服点。警察叫你回来你就回来,你可真乖,他又不是你儿子。保安叫你赔钱就赔钱,你真不差钱,他也没给你开收据。

  说真格的,没水了,第一反应就是应该把水卡插一下,检查看看是不是真的是水用完了,我也犯过这样的错误。

  别着急上火的,今后还有很多不如意在前边等着咱们呢。咱就互相照应着点吧,远亲不如 ,物业、客服都是局外人。